(2016年5月)
1.目的
为加强对学校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,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、开支标准、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,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,更好地面向基层,为员工群众服务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2.范围
本程序适用于在校所有工会成员(实习、试用职工除外)。
3.工会经费的来源
3.1学校拔交经费:学校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,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% 向工会拨缴经费,其中40%上缴上级工会,60%留存学校工会使用,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校工会银行帐户。
3.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:结合工会法及学校职工工会情况,工会会员(职工)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工资总额的千分之5直接划转入校工会银行帐户。
4.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
4.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,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,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、工会日常报销帐务。
4.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。
5.职责
5.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;
5.2人事处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,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;
5.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;
5.4工会主席审批,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,报请校主管领导审批。
6.经费使用范围
6.1员工活动经费: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,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,如文体活动。
6.2员工困难补助费
6.3丧亡慰问金
6.4工会其他开支:报刊、书籍、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,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。
7.申请流程
7.1生病、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和工会干事,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,统一办理慰问金申领手续。
7.2工会干事按上述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,填写相应的《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》,提交工会主席、工会财务进行审批。
7.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,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。
7.4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,由工会干事负责在《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》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。
7.5申请补助须在事实发日起3个月内提出,逾期视同放弃。
8.超过工作经费限额的款项,需按学校以下流程单独申请:
由工会干事提出申请,提交工会财务审核后,提交工会主席、主管校领导批准、校长审批。
9. 工会经费不得用任何方式进行宴请、消费卡及购买礼品;挪用工会经费办理与工会无关其它活动(外出旅游等)
10.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工会规定或学校工会另行规定。
11.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。
附件
附件.doc